全体师生员工、家属及租户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及交通事故,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结合鄠邑、雁塔、明德三校区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(即日起)
聚焦学生宿舍、教职工公寓、地下车库、架空层等重点区域,严查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、飞线充电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,发现一处、整改一处,坚决消除安全隐患。
二、完善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
后勤处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设指导与运行管理,合理规划集中停放充电区域,确保设施安全可靠。
三、强化宣传教育与责任落实
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载体开展警示教育,引导师生员工规范停放、安全充电。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;后勤、资产经营部门要加强商户及第三方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;社区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加强住宅区日常巡查,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,持续压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。
四、严格门禁管理(9月1日起执行)
自2026年9月1日起,未办理校内通行认证手续、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正式号牌、或悬挂黄色临时过渡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一律禁止进入鄠邑校区。
五、违规处理
对违规停放充电或强行闯行的,将采取锁车、拖移、通报所在单位等措施;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,积极配合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保卫部(处)
2026年8月4日